爱糖也爱刀/胡霍景卿/楼诚爱/顺懂/老干部一生爱/懂儿也是老干部/学着AU依旧不ABO
 
 

【楼诚】皮鞋

关于擦不擦鞋这件事,明楼已经跟阿诚讨论过好几次了。

 

这种事,自有阿香和桂姨他们去做。

 

阿诚不回答,抿着嘴笑,低头继续擦。

明楼劝不过,只好跟他并排坐在楼梯上,看着他擦。

明楼本身是个很时髦的人,穿衣打扮上非常讲究,搭配用的皮鞋自然也就多。楼梯上整整齐齐排了两三排,各种颜色都有。加上明台款式新颖花样繁多的鞋子,大姐的高跟鞋,小半个楼梯都被占满了。

 

连去灰,打油,抛光上蜡一系列做下来,起码要小半天,整个休息日都要被浪费掉。

明楼插不上手,在楼梯上坐了一会儿,在屋子里转了两圈,又去门口抽了支烟。

回到客厅里,清唱了一折《坐宫》。

阿诚只是叫好,手上的活半点也没停。

明楼没辙了,拿了个木瓜坐到一边去,削完切成小块用盘子装过来。

 

 
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革履。吃东西的时候,能不能停一下?

大哥是嫌弃我读书少吗?古人说的,可不是番木瓜。

吃的都堵不住你嘴!

 

 

阿诚噗嗤一下笑出来,老老实实张开嘴,被明楼一连塞了好几块。

 

吃了我的木瓜,只擦我的就好,其他的,有阿香桂姨他们去做。

阿诚实在被烦不过,勉强点了点头。

不过事后再擦鞋的时候,也没见真的照做。

 

 

其实阿诚知道明楼执着在什么地方。看破不说破,阿诚有自己的小心思。

明家没有人会真的把他当做下人,包括阿香在内。他也不至于自轻自贱到非要做下人不可。世道艰辛,人心难测,明家上下对他却是真心实意的好,好到让他觉得,不把这些人当成自己的家人,都是一件天理不容的事情。

 

 

然而,在外在内,无论何时他们都披着应有的伪装。

他是明家大少爷,他是明家大管家。亦敌亦友。

他是明长官,他是明助理。铜墙铁壁。

他是毒蛇,他是青瓷。生死与共。

明诚二十八年的生命里,明楼就占据了十八年。走走停停兜兜转转,错综复杂的真像假象中,反倒不知道如何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了。

 

 

倒是跟他并排坐在楼梯上的时候,他才真的觉得自己是明诚。

没有原因,不需要理由。就只是想把那些皮鞋擦干净而已,连明楼都不能阻止他。

 

 

 

 

明楼第二次跟他提起擦鞋这件事的时候,阿诚正在整理全家的鞋子,新的旧的又摆了半个楼梯。

这次他倒没有直接拒绝,反问明楼,明台这次回来的突然,你有没有后悔过,过现在这种生活。

窗外风起云涌,乌压压的黑云压境,显然是快要下雨,楼梯上一下子暗了下来。明楼去把客厅的大灯打开,回到楼梯上,从一堆鞋子里翻了双旧布鞋出来。

 

 

那双鞋阿诚还记得,是明楼的最后一双布鞋。

内联升的,条纹端正,针脚细密,用料考究又结实,是合着明楼的脚码做的。

 

明楼的脚和他不一样。

他打过赤脚,草鞋木屐有什么穿什么,难得没落下任何毛病,穿什么都走得平稳。

明楼的脚从小没受过委屈,骨骼匀称,说嫩滑细白也不算过分,从来就没有穿过不合脚的鞋子。加上身材高大,二十岁上,和他本人一般不羁的尺寸已经很难穿进普通大小的鞋子里了。

 

每次定做新鞋子,明楼都会带着阿诚一起去。

鞋店的掌柜都会和蔼地笑着,给明家少爷和明家小少爷量尺寸,哦,小少爷又长高了呢。

直到那家店毁于一场大火,百年老字号,变成一地瓦砾。

一片焦土之上又无声无息盖起了一家洋服店。

 

从那之后,明楼脱掉长衫,慢慢开始穿西装,穿皮鞋。

阿诚知道大哥穿不惯皮鞋,尤其是皮鞋拘束,顶的脚趾难受,每天晚上都会抱着大哥的脚揉揉捏捏半天。他想劝大哥不要穿这洋鬼子的东西了。

明楼当时只是笑着说,也该受受约束了。知道洋鬼子怎么走路,才能把路走得越来越宽。

 

明楼当着阿诚的面,把那双旧布鞋收进了阁楼。

阿诚说,既然只剩下皮鞋的话,我还是继续擦吧。

 

 

 

明楼第三次跟他提起这件事,带着酒后的头痛。

大半夜的阿诚还是执拗着不听劝,坐在楼梯上擦的起劲,很让他有点烦躁。

阿诚看他捂着太阳穴皱眉,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,洗干净手拿了阿司匹林来。

 

汪处长家的酒再好,大哥也不用贪杯吧。

 

明楼听出他话里的意味,都懒得花精力跟他生气,揪着衣领直接把人一扛进了屋,楼梯上的鞋子被七零八落踢了一地。

第二天阿诚醒过来再去收拾,明显发现那堆鞋子缺了好几双,都是明楼没穿过一两次就说不喜欢的,新崭崭的一直丢在那里。

隐约记起来明楼好像说过。

 

真要穿,早就穿了。不喜欢,再放十年也是白白落灰。

 

 

 

明楼最后一次提起这件事的时候,是新年的时候。

看劝不服阿诚,索性跟他一起擦起鞋子来。

 

大姐说,你也该说门亲事了。

 

阿诚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,窗外火树银花,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,明楼觉得自己大概是听错了。

他丢下鞋刷抹布坐直身子看阿诚,怎么回事?你刚才说什么?

 

我暗地里也做了工作,对方是组织里的人,大姐不知道。

然后呢?

如果有需要的话,其实也可以跟她亮明咱们的双重身份。大哥,第一线有不少搭档都是夫妻身份做掩饰的,更方便完成任务。

临回上海之前,我是怎么跟你交代的?

没得到命令,不得擅自行动。

你就那么迫不及待想让我撤销你的一切职务吗?

 

 

 

一声巨响,又是一朵绚烂烟花冲天而起凌空绽放,隔着窗子忽明忽暗照的他的脸有点吓人。明楼上前一步,一双皮鞋被踢得栽了两个跟头掉下楼梯去。

阿诚低头看了一眼,那是一双他最熟悉不过的鞋子。在巴黎的时候,他用自己打工赚的钱给明楼买的第一双皮鞋。

由于价格便宜,款式陈旧,用料简陋,做工一般。

说不上多金贵的东西,甚至算不上合脚。明楼却穿着它度过了在巴黎的那几年,

第一次跟他一起出任务,脚上穿的都是它。

 

 

那次任务是在阴雨连绵的日子,两个人在冷雨中潜伏了数天,终于发现目标人物的时候,感觉从手指尖到脚趾夹缝都被透着丝丝寒意。

冲出去的一瞬间,冻僵的手脚让他打了个趔趄,明楼却像只敏捷的豹,迅速而果敢。

除了大哥的背影,能看到的只有随着脚步在积水中激起的水花四溅。等他追着明楼的脚步赶过去时,狙击已经完成。

明楼双手插兜混迹在人群中,用口型告诉他“事成了”。

 

到了晚上他才知道,那双不合脚的皮鞋在明楼的脚趾脚后跟上,都磨出了血泡。

劣质的皮子被雨水浸泡后收缩的厉害,血泡都被磨破一次又一次,有的地方已经结起了厚厚的血痂。

由于不防水,鞋子透进的雨水的地方,脚上的皮肤也泡成了灰白色。

 

阿诚心疼坏了,像小时候一样抱着大哥的脚捂了一夜。

可转天明楼还是穿着那双皮鞋招摇过市,该上课上课,该打敌特打敌特。

阿诚喜欢这样的明楼。

意气风发,好像一切都掌握在他手中。

 

 

古人说,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

明楼偏要说,一个好的猎手,不管拿到什么,都是趁手的武器。

他并没有想过把这样的大哥拱手让人,只不过,是想给他一个更趁手的武器而已。

 

 

阿诚知道自己一向不够聪明,看着那双皮鞋,他也明白这次多半是又做错了。

他低下头,寻思该怎么跟大哥道歉。却被一个温暖的怀抱轻轻拢住了。

 

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,让你如此质疑我的能力。

阿诚不吭气,规规矩矩听大哥训话。

鞋子穿在脚上,舒不舒服,只有穿的人知道。而我明楼的鞋子,能不能穿的舒服,只有你知道。

 

 

+END+

欢迎进入合鸟主的楼诚脑洞世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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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自己的笔记本写东西,感觉效率高多了呢,舒坦

用鞋和脚来比喻楼诚,是不是有点猥琐……不过还是莫名的合适。

 @楼诚深夜60分 

主页君辛苦

27 Dec 2015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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